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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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 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477

    根据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拟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申报人请于1161600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版材料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书》PDF2、《2022年拟晋升人员业绩对比表》EXL3、《情况一览表》EXL

纸质版材料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另一份不装订);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3、附件佐证材料:将申报书中涉及到的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佐证材料封面模板,制作目录排序装订成册,以便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期还会通知提交原件进行公示,请申报人提前做好准备。

材料提交地点:土木学院306室杜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hitdxo@163.com,材料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填报过程中注意事项:

1、申报书中涉及到的“任现职以来授课情况”“任现职以来指导研究生情况”“任现职以来的教学获奖情况”,请本人自行联系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秘书核对确认后方可填写。

2、“科研成果以及代表性论著”需要明确标注分区和影响因子(需要注意的是影响因子按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如果是近期发表的还查不到影响因子,则用能查到的最近一年的影响因子),“科研成果以及代表性论著”也请自行提前联系科研秘书核对确认一致后方可填写。

3、《2022年拟晋升人员业绩对比表》请严格按照表内模板格式填写,不得更改格式和顺序。

4、本次申报严格执行班主任/辅导员任职和准入/认证的有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校内申报人不能申报。

5、此通知内申报的类型,要满足任职年限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校内申报人不能申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 各单位要坚持把思想政治表现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哈工大人〔2017290号),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3.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实施办法的通知》(哈工大人〔2017503号),45岁以下(含45岁)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自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4.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校内申报人申报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准入考核,申报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5. 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满足上述第3条、第4条要求。

6. 对在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中表现突出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评审、聘任高一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教学拔尖人才、科研突出贡献人才评审

1. 教学拔尖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充分考虑申报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2. 科研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充分考虑申报人的实绩和贡献,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3. 教学拔尖人才、科研突出贡献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准聘岗晋升和常规系列评审之间均不可兼报。教学拔尖人才和科研突出贡献人才由各单位推荐,不需排序,学校组织评审。

三、常规系列评审

1. 对于常规系列教师申报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各单位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推荐并排序,学校组织评审。

2. 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排序,学校组织评审。

3. 申报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名,学工部(处)推荐,学校组织评审。

4申报专职科研岗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团队负责人提名,所在单位推荐并排序(在站博士后如申请,一起排序),学校组织评审。

5. 申报实验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由各单位推荐并排序,学校组织评审。每个单位可推荐正高级不超过1人,副高级不超过2人。

6. 申报图书档案系列、出版编辑系列、医疗幼教系列、会计审计系列、其他工程系列等(下称“小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人员,由相关单位推荐并排序,学校组织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尚不具有现所在岗位对应系列职称资格的人员,评审通过者仅聘任相应职称级别岗位。各单位同时有申报副高级职称与申报六级职员的,需统一排序。2023年开始,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仅受理具有对应系列职称资格人员的申报。

四、其他要求及评审安排

1. 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相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2.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材料真实完整且满足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各学院由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负责审核,主任签字确认并提交党政联席会确定推荐人选;小系列申报人员直接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或机关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办公会确定推荐人选。

3. 上述通知中所有需排序之处,须在本单位所提交的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纪要、党政联席会纪要或机关直属单位的领导人员办公会纪要中有明确体现。

4. 所有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材料一经公示,即不可更换,视作申报人申报生效,计入申报次数。材料公示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满足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求者,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资格。

5.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由学校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审议,其中常规系列评审的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申报人、学院排名后30%及专家抽查建议答辩的副高申报人需本人述职答辩。

  

联系人:杜老师  86289192

陈老师  86282095

附件:申报材料.zip


      职称申报科研工作量说明-20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