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公章管理及使用,就用印流程做如下规定:
一、使用学院印章,一般先到对应事项秘书处进行事项审核,由对应的秘书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签署用印审批单。
二、用印人持用印审批单及用印材料到监印人处用印。
三、具体事项负责老师及办公地点:
| 负责老师 | 办公地点 |
本科教学事项 | 吕娜、郭思睿 | 学院楼304 |
研究生教学事项 | 陈春霈、赵蕊 | 学院楼304 |
人事方面事项 | 杜晓鸥 | 学院楼306 |
科研、外事合作事项 | 杨瑜蓉 | 学院楼306 |
实验室事项 | 卢姗姗 | 学院楼112 |
除教学外学生类事项 | 学工办公室 | 学院楼318 |
其他事项 | 黄露 | 学院楼307 |
用印审批单模版:见附件
五、公章使用也可以启用电子印章程序:
公章使用可选择线上审批或附件纸质审批单线下审批。
线上审批可进入办公自动化系统http://oa.hit.edu.cn/tygzt/index,点击电子用印管理—新建用印申请,写明用印事项,上传用印材料,提交时需要先选择审批的领导,审批领导通过后可选择下一个处理人(陈春霈),下一个处理人可以提交选择流程结束。
部分采购合同、项目协议,如对方已签字盖章,不适用电子公章,应当采用附件2纸质审批单办理审批。口头、微信沟通仅作为事前沟通,不能替代正式审批手续。
用印申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