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聘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各单位要坚持把思想政治表现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实施办法的通知》,4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自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4.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办法》,自2007年准入制度实施后聘入的教师,申报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课堂教学准入,申报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二、教学科研岗位
学校制定的相关岗位申报条件(根据学校要求没有电子版,请联系杜老师领取纸质版各岗位申报条件)作为本次申报和聘任的重要参考,对于不满足条件者,经二级单位把关后可推荐申报。申报渠道如下:
1.常规岗位
面向学校现有副高、中级和初级的教学科研岗教师(博士后除外),获聘后聘为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2.启航学者
(1)“启航学者”正高面向学校现有副高和中级职称教师、“启航学者”副高、博士后选聘;“启航学者”副高面向学校现有中级职称教师、博士后选聘。
(2)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博士后选聘为“启航学者”,须在下一年度内满足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准入或认证等相关要求;如未满足,转为科研岗。
3.教学拔尖人才
要求申报人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方法与手段先进,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突出,从事一定的科学研究并取得优秀学术成果,获聘后聘为教授。
4.科研突出贡献人才
申报人应在重大项目攻关、重大成果转化、基础研究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符合《科研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详见附件3)。
5.科研型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团队中承担重要任务,为团队的科研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1.面向学校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包括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就业指导教师。专职辅导员是指在学院(部)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2.学校制定的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申报条件(详见附件4)作为本次申报和聘任的重要参考,对于不满足条件者,经二级单位把关后可推荐申报。
四、实验工程岗位
1.申报人主要从事实验教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或平台维护的人员,并在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近两年均完成基本工作量考核。
2.申报正高职称一般应任副高职称满5年。申报副高职称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任中级职称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任中级职称满2年。
3.每个单位可推荐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超过1人,高级工程师不超过2人。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2026年1月28日11点前提交电子版至duxiaoou@hit.edu.cn。申报人选择一个申报渠道,不允许兼报,本人填写情况一览表(附件5)、基层单位鉴定意见(附件6)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书(附件7)填报要求:本人填写到P13之前所有内容,附申报人电子签名,P14-15暂时不需要填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书》、《情况一览表》。《基层单位鉴定意见》等学院上会通过后再通知提交纸质版。如申报科研突出贡献人才,申报人同时提交《科研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附件8)。申报人填写的业绩要求真实准确,所有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相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博士后填写《启航学者申报书》,表内注释任现职是指六年以内的业绩,包括六年内博士期间的业绩,同一业绩不能重复针对于教师岗位申报启航学者正高,不适用于博士后申报启航学者。
申报人自行准备个人汇报ppt,无固定模板,每人3分钟,教授会预计在2月5日左右召开,请申报人提前安排好日程参加线下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情况、代表性教学和科研业绩、受聘后的工作计划等(主要汇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如有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之前的业绩须明确标注;博士后申报,可为近六年业绩)。
2.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材料真实准确且明确是否满足各岗位申报条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发现信息不实者,取消其接下来3年内的申报资格。
3.评审推荐:经由学院教授会审核,并提交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经由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会议或学生工作部(处)/团委领导班子会议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各申报渠道按照申报正高、副高分别排序;申报材料一经单位审核,即视作申报人申报生效,计入申报次数。
联系人:杜晓鸥 联系电话:86289192
附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