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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10


根据《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哈工大人〔20219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进程,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校内外遴选一批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担任学术带头人组建创新团队,现就启动2023年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学术带头人须具备《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年龄从202311日计算,具体要求如下: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A类:理工科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经管人文社科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B类:理工科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经管人文社科类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每人只能获聘一次。学校鼓励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二、工作程序

1. 申报人912日起可以在“校园门户”系统上填写《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方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2. 各单位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绩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形成推荐意见,各单位须公示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3个工作日。

3. 学校组织评审,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聘任。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择优推荐。优先考虑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备领军人才潜质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鼓励通过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引进学术带头人;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

(二)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

(三)书面材料提交要求如下(电子材料word同时报送):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方案》每人一式1份(附本人电子签名,填写基层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其余待教授会后学院统一签字盖章报送)。请于2023915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土木学院306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86289192  

附件1-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_1.pdf

附件2-青年科学家工作室申报使用手册_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