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安排,拟开展我校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校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名。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申报要求
1.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宝钢教育奖评审表》,不得更改表格样式,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表中“先进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2.各基层党支部和学院党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政治思想鉴定,严把师德师风关,并填写《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
3.各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提交
请于6月29日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附件3、4、5各一式一份,报送土木学院306室。
2.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6。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628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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