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学校拟开展 2023 年春季学期的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及校内在编其他岗位转专职科研岗位的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对于有需求的科研团队,可由学院(部) 组织,面向校外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面向校内在编其他岗位人员开展转岗为专职科研岗位的工作。
2.选拔条件:政治方向正确,师德师风良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国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 同时满足科研团队的业绩成果要求。
二、有关说明
1.专职科研岗位人员的薪酬、用人成本等承担方式参见 《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薪酬管理规定》(哈工大人〔2023〕115 号)。
2.专职科研岗位人员要求满足教师基本工作量,参见《哈尔滨工 业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哈工大发改〔2022〕278 号)。
3.每年和聘期期满按照学校考核文件要求执行。
4.校内在编人员 (非在编人员按照招聘人员申报) 可从其他系列 申请转岗为专职科研岗位。
三、 日程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
1.学院 (部) 公布面向校外人员的招聘启事,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启事不需要包含校内转岗。
2.学院 (部) 统一组织考核,完成选聘工作。
3.对于校外招聘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6月 26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306室,电子版发送hitdxo@163.com,具体材料如下:
(1) 申报书(附件 1) 纸版及电子版(word文档,和纸版保持一致,每人一份)
(2) 汇总表 (附件 2) 电子版(EXCEL文档,每个单位一份)
(3) 审核把关意见纸版及电子版 (word文档, 和纸版保持一致,每人一份,转岗人员不需填写)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86289192
附件1:专职科研岗位申报书.docx
附件2:专职科研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3:审核把关意见(2023).docx
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薪酬管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