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黑教科规办[2016]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分为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服务于全省。
4.有各类省在研项目或已提交申请项目(包括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高教学会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此次课题。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备案课题审定书》、申报汇总表上报至院(系)。
2.院(系)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汇总。
3.教研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七份(A3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式七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五、其他说明
1.本次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备案制,学校按照备案指标(限额12项)择优进行推荐备案。
2.课题结题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会择优给予经费资助。
请各院(系)于2016年9月29日11:3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研科(行政楼313)。
联系人:杨华靖苏明明联系电话:86413467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