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师生出国(境)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分别制定了《土木工程学院教职工出国(境)人员管理细则》(土院发[2017]11号)和《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出国(境)人员管理细则》(土院发[2017]12号),并经2017年11月21日土木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执行。
哈工大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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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人员管理申请表
姓名 | | 政治面貌 | |
所在单位 | | 职工唯一号 | |
国(境)外 单位名称 | | 国(境)外 单位地址 | |
本人在国(境)外住宿地址 | | 本人在国(境)外联系方式 | |
本人在国(境)外紧急联系人 | | 本人在国(境)外紧急联系方式 | |
家庭联系人 | | 家庭联系方式 | |
已购买何种保险 | |
承诺 | 承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本人知情并同意,我自愿接受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与学校保持联系,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党支部意见 |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级党委(党总支)意见 |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申请表院(系)级党委(党总支)存档一份。
附件2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和因公外出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手 机 | | 其他联系 方 式 | |
请假类型 | □探亲假 □产假 □婚丧假 □病假 □事假 □年休假 □因公外出 |
请假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本人 申请 理由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基层单位(系、研究所、中心等)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二级单位(院、部、处等)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销假 情况 |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 | 人事处负责人签名: |
备注 |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由请假教职工和批准机关各留存一份。
(2)本表提交时需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3)教职工请假必须严格依照批准权限、经有权单位或负责人批准方为有效,未按批准权限办理的,由教职工自行承担责任。请假批准权限详见本表背面的说明。
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留学审批表
所在学院: 派出类别: 国家公派; 单位公派; 自费;
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留学从事的 | 专业: |
研究课题: |
国外留学 | 单位: |
导师: |
留学身份 | 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短期研修生 |
教师留学规划及预计成果考核 |
教学工作(是否有计划带回一门专业课,包括课程名称、教材选用、开课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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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计划开展的主要科研项目的方向、水平和预计成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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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表论文 |
题目 | 刊物名称 | 计划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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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对外合作、联合培养学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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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外语水平情况(归国后外语交流水平达到何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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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计其他留学成果的说明(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课题等) |
所在学院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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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字: | | 公章: |
人事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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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 |
| 公章: |
注:出国超过三个月的我校教师需要填写此表,在出国之前将纸制版一份送到行政楼428房间。联系人:邱莉红;联系电话:86418579
附件4
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境)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代表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乙方:在职公派留学人员;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传真:
丙方:经济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传真: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派遣乙方按(a.国家公派,b.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
第二条 乙方出国(境)期限为个月,出国(境)时间为年 月日至年 月日。所赴国家或地区为,国外进修单位为,留学身份(a.高级研究学者,b.访问学者,c.博士后,d.其他),研修方向为。
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负责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工资、户口、医疗保险等关系。
2、按照规定给乙方发放政策性工资,保证乙方在读期间享受其应得的待遇。
3、加强与乙方所在基层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了解乙方的留学情况,在必要时给予帮助。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刻苦学习,保证完成留学计划,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校服务至少2年。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国外进修单位、留学身份。
3、留学期间与基层单位、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学习进展情况。国家公派人员按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定期填报学习总结表,并抄送甲方;单位公派人员每3个月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总结表》。
4.乙方回国后,应在15天内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出国留学总结及回国报到证明》向甲方报到,并及时在学院(系)作一次学术报告。
5、乙方出国(境)前,因某种原因提前或延迟,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留学期满前,乙方因故需要延期,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得到批准后,自延期下月停发政策性工资。自停薪一个月之内,乙方应委托他人到劳资科缴纳延期期限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其它保险费等,逾期不缴纳费用者,视为自愿停保。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对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提前回国、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身份、擅自改变国籍、未完成留学计划、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未完成回国工作两年服务期等违反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
(1)按国家公派出国的,除执行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签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外,还需返还CSC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配套资助经费。
(2)如系单位公派,由学校(包括院系)资助的,离校前须将资助经费返还甲方。
2、乙方擅自超期不归,自逾期的下月起停发工资,间断工龄;逾期六个月不归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返还留学期间甲方发放的政策性工资总额和甲方支付的资助经费。
第六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担保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校服务。
第七条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五条规定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愿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每月将从丙方工资中扣除800元,直到全部经济责任全部追偿完为止。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及乙方所在基层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经办人: 乙方: 丙方:
乙方所在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
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片 |
学 院 | | 学 号 | |
出生时间 | 年 月 | 入党时间 | 年 月 日 |
正式/预备党员 | | 个人身份证号 | |
留学地点 | | 留学单位 | |
留学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留学方式 (公费/自费) | |
本人联系方式 | qq号: 微信号: 邮 箱: |
境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本人承诺 | 本人出国,现申将请本人党组织关系保留在____________________党支部,并保证出国期间做到如下两点: 出国期间,定期与国内的同学、导师和辅导员老师联系,汇报思想; 出国结束后及时与党组织联系,恢复党组织生活后转出组织关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党 支 部 审查意见 |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党委审批(审查)意见 |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填写,连同本人党建相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2、此表一式四份,党支部、基层党委、本人档案各存一份,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一份(由基层党委统一汇总上报)。
附件6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
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片 |
学 院 | | 学 号 | |
出生时间 | 年 月 | 入党时间 | 年 月 |
出国时间 | 年 月 | 回国时间 | 年 月 |
提出恢复组织生活 (党籍)书面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正式或预备党员 | | 文化程度 | |
是否取得过 外国长期居住权 | | 是否加入过 外国国籍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原组织关系所在 单位党组织名称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名称 | |
学 习 和 工 作 的 主 要 经 历 | |
所在单位党 支 部 审查意见 |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党委审批(审查)意见 |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县或相当县级以上 党委组织 部门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注:1、 本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填写,连同本人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相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2、此表一式四份,党支部、基层党委、本人档案各存一份,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一份(由基层党委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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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人员管理申请表
姓名 | | 政治面貌 | |
学院/专业 | | 学号 | |
外出时间 | | 国(境)外 联系方式 | |
国(境)外 单位名称 | | 国(境)外 住宿地址 | |
国(境)外 紧急联系人 | | 国(境)外 紧急联系方式 | |
校内联系人 | | 校内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家庭联系人 | | 家庭联系方式 | |
已购买何种保险 | |
承诺 | 承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本人家长知情并同意,我自愿接受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与学校保持联系,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班主任/导师 意见 | 班主任/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党支部意见 |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协理员 意见 | 辅导员/协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 | 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 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校内联系人应是辅导员、协理员、导师、教学秘书或系(研究所、中心)教师;
2、本申请表由学院存档一份。
附件2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
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片 |
学 院 | | 学 号 | |
出生时间 | 年 月 | 入党时间 | 年 月 日 |
正式/预备党员 | | 个人身份证号 | |
留学地点 | | 留学单位 | |
留学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留学方式 (公费/自费) | |
本人联系方式 | qq号: 微信号: 邮 箱: |
境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本人承诺 | 本人出国,现申将请本人党组织关系保留在____________________党支部,并保证出国期间做到如下两点: 出国期间,定期与国内的同学、导师和辅导员老师联系,汇报思想; 出国结束后及时与党组织联系,恢复党组织生活后转出组织关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党 支 部 审查意见 |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党委审批(审查)意见 |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填写,连同本人党建相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2、此表一式四份,党支部、基层党委、本人档案各存一份,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一份(由基层党委统一汇总上报)。
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
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片 |
学 院 | | 学 号 | |
出生时间 | 年 月 | 入党时间 | 年 月 |
出国时间 | 年 月 | 回国时间 | 年 月 |
提出恢复组织生活 (党籍)书面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正式或预备党员 | | 文化程度 | |
是否取得过 外国长期居住权 | | 是否加入过 外国国籍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原组织关系所在 单位党组织名称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名称 | |
学 习 和 工 作 的 主 要 经 历 | |
所在单位党 支 部 审查意见 |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党委审批(审查)意见 |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县或相当县级以上 党委组织 部门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注:1、 本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填写,连同本人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相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2、此表一式四份,党支部、基层党委、本人档案各存一份,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一份(由基层党委统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