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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及 教师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22-10-27   浏览次数:717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哈工大人〔2021〕97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哈工大人〔2021〕92号,以下简称《准聘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面向校内外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及教师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拔尖人才

1.申报人应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年龄要求: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岗位人选,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副教授岗位人选,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准聘岗位

1.申报人应满足《准聘办法》及各单位《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细则》的申报条件。

2.年龄要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准聘正高岗位人选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准聘副高岗位人选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学为主型准聘教授岗位人选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满足下述第1、2条相关要求。

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实施办法的通知》(哈工大人〔2017〕503号),我校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至少1年并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副教授/教授职务。

2. 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我校青年教师申报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准入考核,申报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2020108日前老常规博士后此次申报副教授/教授岗位可不满足准入/认证、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相关工作要求,但入选后不再享受引进人才待遇;申报材料中须填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新常规博士后须在申报副教授/教授岗位前满足准入/认证、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相关工作要求。所有常规博士后入选拔尖/准聘后不再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3.已聘为准聘副高岗位的教师,在2个聘期内申报准聘正高岗位不受申报年龄限制,只受申报次数限制。

4.2017年7月29日之前评审通过的师资博士后(包括预留师资博士后)申报准聘副高岗位不受申报年龄限制,只受申报次数限制。

5.“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按准聘岗位聘任和管理,两者不可兼报。

二、相关待遇

1.学校为“青年拔尖人才”和引进的准聘岗教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正高岗位30-100万元(工科类不超过10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60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30万元);副高岗位20万元。

2.学校为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和准聘岗教师提供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等待遇,其中,正高岗位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合计60万元,副高岗位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合计20万元。

三、相关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3.所有申报及答辩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学院申报时间截止日期11月1日17:00前,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申报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提交至土木学院306室。材料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具体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纸质版:纸质版材料3份(各一式 1 份)

1、《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或《教师准聘岗位申报书》(填写至申报人承诺手写签字即可,校外人员申报附电子签名,申报书P16页领导签字无需填写); 

1)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不得空项、漏项,各单位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2) 除申报书中任现职之前所取得的代表性业绩一栏以外,均应填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入轨同上(如有个别评审现专业技术职务时未用到的业绩成果,可以填写)。我校在站常规博士后在申报材料中也须填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3) 我校申报拔尖/准聘岗位的教师,如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早于入职哈工大时间,应以在哈工大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为起点填写业绩成果。

4) 申报书中“3.4 任现职以来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情况一栏,如授权公告日早于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须提供转化或应用证明。

2、《审核把关情况》(不需要领导签字)。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字。

二、提交材料电子版3个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单独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报岗位-土木学院-姓名”,文件夹内申报材料电子版内容如下:

1、汇总表(EXCEL 格式)命名格式为“土木学院-汇总表-姓名”;

2土木学院-申报书-姓名”(WORD 文件);

3任现职以来取得 3 个代表性成果概述(见附件 2-2)和 3 个代表性成果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命名格式为“申报岗位-土木学院-代表性成果-姓名”(概述和成果顺序保持一致,按重要性先后排序,如为论著,请提供论文全文、著作封面及目录,PDF 不超过 3M)。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79192

附件:申报材料.zip

哈工大人〔2021〕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哈工大人〔2021〕97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