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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22-07-11   浏览次数:10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1]16号)和2022年评选的实际情况,本年度评选细则在2021年评选细则基础上加以调整。

一、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玉银

副主任委员:武  岳

成    员:李惠、郑文忠、凌贤长、关新春、陈文礼、郭安薪、高小建、张文元、周威、曹正罡、满庆鹏、鲍跃全、李哲

硕士生代表(研二1人)、博士生代表(博一或博二1人)

秘    书:陈春霈、赵蕊

二、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1. 申请人需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文件的基本要求。

2. 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要求(12条件满足其一):

1)发表国际期刊SCI论文至少一篇(总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

2)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纵向项目至少一项;

3)获得海外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优先。

3. 关于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1)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对已获推荐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单列指标进行评选;

2)对于非推荐攻博的硕士生,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者优先:

A)发表(含录用)1EI期刊源或国际会议论文;

B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前2名)

C)参加国际会议,并做口头报告一次;

D)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并取得二等奖以上成绩;

E)获得省级以上德育(或体育)奖励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

注:以上成绩取得时间均应在研究生期间,并需提供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

3)以推荐攻博方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放弃攻博,否则,按硕士三年学制执行。

4.评选流程:

1)初选由学科组按照本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考虑德育加分,详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定原则》)并按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不少于学院获奖名额1.5倍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学院复评环节,学院按学科组实际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各学科组上报名额数。

2)学院复评环节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复评。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复评环节中,按得票率排序,如研究生导师为评委之一,导师投票结果应不计入该生的得票率。(具体做法:投票时导师必须为自己的学生投票,计算时得票数和评委总人数均减去一个,再计算得票率。)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现场专家评委的提问。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专家在学生答辩后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5.上述解释权归土木学院。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1]16号).pdf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定细则(2020年修订版).doc



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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