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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工作指南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次数:10

一、制度依据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

二、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秋、春学期)

1

发布当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考核的通知

3

2

学院组织备课检查及新教师试讲

4-7

3

接收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审核准入资格

8

4

学校组织教学文件检查

10

5

学校组织试讲

12

6

公布试讲结果

13

三、工作流程


四、注意事项

1. 首次为我校本科生授课的教师应通过课堂教学准入考核,包括学院教学准入和学校教学准入。

2. 新聘且无教学经验的教师在准入前还应完成培训、听课、助课、备课等环节。助课课程、试讲课程应与拟授课课程一致。

3. 教师应认真备课,熟悉课程大纲,编好教学日历,认真做好教学设计,撰写全部教案,完成全部教学准备工作。

4. 本科生院每年春、秋学期各组织一次校级教学准入。

5. 申报免学校试讲的教师须提供以往开课及教学评价佐证材料如为外聘教师,还须由基层单位党委出具审批意见。

6. 体育课由体育部做好教学准入工作,并报本科生院备案。

7. 已准入教师开新课由教师所在学院做好教学准入工作,并报本科生院备案。

8. 校级试讲内容由校督导组专家选定,本科生院提前3天将试讲内容通知教师本人。

9. 新教师通过教学准入后第一轮授课课程须申请准入申报的课程。

10. 未参加准入准入未通过的教师,不予安排本科教学授课任务。

11. 20076月准入制度实施后聘入的教师申请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准入考核。

如有未明事项,可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也可与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联系,电话:86418290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