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创新研修课立项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90

各院(系):

    为鼓励教师建设优质创新研修课,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固化为教学内容,将科研优势转化教学优势,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管理办法》(校本[2016]4号),现开展创新研修课立项与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未开设过创新研修课程者优先。

2.申报课程应以培养本科生的科研素养和科学精神为目标,以教师的科研工作为依托,从科研成果中凝练教学内容,突出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能够激发学生研究兴趣,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

3.课程学时不低于16 学时,1学分,总学时为8的倍数。

4.课程面向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注重交叉融合,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招收学生。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教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书》(附件1),提交所在院(系)。

2.院(系)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于2018年9月7日17:00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9)。

(三)建设经费

    批准立项的课程每门资助建设经费3-5万元,先期拨付部分启动经费,后续经费将根据课程建设情况拨付。

(四)开课要求

    立项课程须在一个学年内开课,教师可自行决定开课学期(秋、春、夏),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连续两学年不开设的课程将予以取消。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和专家督导。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15年、2016年立项建设的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结题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任课教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书》(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提交所在院(系)。

2.院(系)统一汇总材料,于2018年9月7日17:00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9)。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联系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电话:86402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