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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16-07-08   浏览次数:33

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了提升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强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鼓励各院(系)及相关部门教师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以教授创新创业知识为基础,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注重创新创业有关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理论和实践统一,培养学生的创意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技能,以及创业思维、方法和能力。

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以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根据课程建设内容、专家评审意见,每门课程给予5-1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启动经费2-5万元。后续将根据课程建设质量、学生评价等追加建设经费。重点建设以下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1. 创新思维类课程

    立足于帮助学生了解和认识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2. 创新方法类课程

    立足于帮助学生了解创新活动中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运用研究方法、技术知识,提出创新设想并解决设想问题的能力。

  3. 领导力、沟通能力类课程

    立足于提升学生的表达、协调、倾听等沟通交流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带领团队高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创业类课程

    立足于帮助学生学习创业理论基础、创业技能,通过交流、实训等方式,了解创业流程,体验创业氛围,开展创业实践。

  5. 创新创业实践班课程

    突出做中学理念,依托于各类学科竞赛,针对学科竞赛所需的知识基础、技能,依据学生兴趣、研究方向或专题,设置系列的研究型、实践型强的且有别于课堂教学的教学模块,强化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教师应热心本科教学,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鼓励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积极申报。

  2. 教师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不同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或者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业的优秀人才组建教学团队,团队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

  3. 鼓励教学效果好的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师在凝练提升的基础上积极申报,也鼓励教师按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目标开设新课程。

  4. 创新创业实践班课程应以院()为单位申报,依托学科竞赛,设置系列课程,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实践有机融合。

  5. 秉承少而精的教学原则,每门课程一般不多于2学分。

  6. 通过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以学期或者学年为开课周期,开课教师可自行确定开课学期(秋、春、夏),每学年应至少开课一次。本次立项的课程最晚应于2017年夏季学期开课。

  7. 开课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连续两学年不开课的课程予以取消。

三、申报程序

  1. 开课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 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综合考评后,填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课程排序名单。

  3. 各单位请于20167151700前将申请书一式7份、汇总表1份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电子版通过小信封发送。

  4. 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确定立项建设的教师填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任务书》。

    联系人:邹虹、万晓阳,联系电话:86402867,办公地址:行政楼329

      

    附件:1. 新创业教育课程立项申请书

          2.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推荐汇总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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