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17-01-11   浏览次数:32
各院(系):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了更好地组织推荐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同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全省教育决策、指导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引领作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即日起组织申报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通知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1.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要依据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选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题目或添加副标题;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要求题目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针对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解决本单位、本市地及本省的个性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为: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6.鼓励高等院校科研人员联合中小学和幼儿园联合开展研究,并以中小学、幼儿园名义申请科研课题。
7.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已经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凡以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所有申报材料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投标书》或《申请书》封面。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提交电子版。
(2)各院(系)统一填写《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和《2017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提交电子版。
(3)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省规划办邮箱(hljghb2013@163.com)。
各院(系)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17年1月18日(周三)11: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建设科(行政楼329),逾期不再受理。(如在放假期间报送材料请提前打电话联系)
联系人:张强电话:86402867 18686774072
电子邮箱:zhangqiang_hit@163.com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7年1月10日